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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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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2年11月22日)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警务辅助人员5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公安机关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机关事业编制身份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连云港市本地户籍,年满18周岁的公民;
4. 具有国家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 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 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海州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岗位代码 岗位职责 招录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岗位条件 备注
01 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0 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至2004年   11月30日期间出生)  
本科及以上

1、体能素质较好,吃苦耐劳,适应24小时值班备勤要求;
2、同等条件下,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应用视频图像处理和办公软件的优先。
 
02 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0 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至2004年   11月30日期间出生) 大专及以上 1、体能素质较好,吃苦耐劳,适应24小时值班备勤要求;

2、同等条件下,法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03 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0 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至2004年   11月30日期间出生) 高中及以上 体能素质较好,吃苦耐劳,适应24小时值班备勤要求。  
 
报名人员与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民警、职工和辅警存在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和辅警同一部门或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报名截止时间:11月25日下午17时)。
2.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邮箱:hzgafjzzc@163.com。
报名材料应当包括:
(1)《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照);
(2)《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须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后分别扫描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其他报名所需相关材料按后续通知要求提供。
应聘人员务必规范填写报名信息,提供完整报名材料,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招考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 资格初审
对报名对象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下一环节考试。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电话查询初审情况。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核减相应职数。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技能测评、面试的方式进行。相关考试与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1. 技能测评
技能测评采取岗位能力测评或体能测评的方式进行。
    (1)岗位能力测评
    对报考岗位代码为01、02的考生进行岗位能力测评。岗位能力测评主要测查考生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技能及实操技能等,测评内容可以是计算机应用测评、材料编辑等。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划定岗位能力测评合格线。
    (2)体能测评
    对报考岗位代码为03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分别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划定测评合格线。测评时,考生须着运动服、运动鞋,现场填报《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并在体能测评记分表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现场提出。
在技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测评成绩的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微警公布,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技能测评的成绩。
2. 资格复审
拟参加面试人员应按要求在面试前如实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除《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主页+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4)连云港市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工勤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具备优先招录条件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
经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明确表示放弃的,以及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技能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微警及时公布。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三)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弃权、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遇有弃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海微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党员材料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2年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续签),派遣至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合同。
在上述招聘程序中,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相关旅居史、接触史等重点信息。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参照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其中,岗位01试用期满后人均年收入达6.2万元左右(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岗位02试用期满后人均年收入达5.6万元左右(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岗位03试用期满后人均年收入达5.3万元左右(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五、有关要求与纪律监督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复审等环节时需现场出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及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应聘期间全程佩戴。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资格,或不予录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9。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工作由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518-818650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2. 报考诚信承诺书
3. 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
4. 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
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应聘岗位代码:                                          2022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籍 贯   (本人近期
一寸彩色
半身免冠
白底照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学 历学 位   教 育
形 式
全日制□ 自考□ 函授□
成  教□ 网教□ 其他□
毕业学校
(最高学历)
  专 业  
联系电话   特 长   驾照类型  
实际居住地   户籍所在地  
是否具备岗位条件中的
优先条件(如有,请注明)
  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身高(cm)/体重(kg)  
个人
简历
(高中至今
学习
工作
经历)
起止日期 所在单位(学校)、职务
xxxx.xx—xxxx.xx XX省XX县高级中学高中毕业
xxxx.xx—xxxx.xx XX省XXXX学校XXXX专业大专毕业
xxxx.xx—xxxx.xx 待业
xxxx.xx—至今 XXXX(单位)职工
家庭
主要
成员(直系亲属
必填)
姓 名 关 系 工作单位(学校) 政治面貌
  妻/夫    
  子/女    
     
     
家庭主要成员及近亲属中有无违法犯罪情况   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无家庭性遗传病史  
承诺
签名
1、以上信息本人已如实、全面填写。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2、如被聘用,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报名人签名:
                                           
 
资格审查人员填写:
资格审查项目
(合格的打
年 龄 学 历 证 件
     
审核人员意见                       审核人签名:
 
附件2:
报考诚信承诺书
 
我报考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2022年 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已仔细阅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和要求。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有关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本人报名信息、各种资料、材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招录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不恶意举报。
四、不传播、不编造虚假信息,不故意浪费招录资源。
五、无招聘公告所列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六、保证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聘岗位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七、在进入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不无故放弃资格。特殊情况确需放弃的,提前向招聘单位说明原因,并提出书面申请。
八、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隐瞒相关旅居史、接触史等重点信息。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考生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3:
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身份证号  
报考岗位   联系电话  
居住地详细地址  
有无以下情况:(在相应□上打√)
  • 14天内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有□无□
  • 21天内是否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无□
  • 28天内是否有国(境)外旅居史?有□无□
  • 21天内是否与其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正在居家医学观察期的人员共同居住?有□无□
  • 是否被判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是□否□
  • 是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接种□  仅接种第一针□  未接种□
有此情况请
简单描述:
需要申报的其他情况:
本人承诺:
①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招考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期间将自行做好防护,自觉配合体温测量等防疫工作。
②应聘期间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将自觉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③以上内容属实,如隐瞒、虚报、谎报,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名):
         
 
 
 
附件4:
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
本人承诺已知悉以下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或不遵守以下告知事项及相关要求而应承担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一、 体能测评前,考生应将本人的身份证交工作人员核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核查、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并在指定位置等候测评。
二、 考生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主动出示健康码。
三、 考生违反上述两条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测试成绩,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 考生在体能测评期间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私自行动。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发生肌肉拉伤等现象。测试过程中不得佩戴口罩。
五、考生如因有心脏病、癫痫、脑动脉瘤、脑出血、肺结核、肺梗阻等疾病及其他异常体质或身体状况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及时主动报告现场工作人员。如不报告或迟报、瞒报、虚假报告的,在体能测评中发生意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使用非正常手段参加体能测评而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或在测评中因本人原因致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遇到其他任何特殊情况,立即向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报告。
 
                             考生(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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